沈福十里圩岸河道改造及水系整治工程(epc)

【信息时间: 2024-12-03 15:44:0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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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福十里圩岸河道改造及水系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十里圩岸河道改造及水系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文投数字创意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文投数字创意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十里圩岸河道改造及水系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QYCG2024-01-008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QYCG2024-01-0081-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建设规模:主要通过水系岸线工程、生态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等将现状坑塘打造为“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生态景观水系,使其更具有生态性、景观性和亲水性。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35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勘察、方案深化审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计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合格。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要求

设计质量:合格。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下列1234)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市政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市政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自2019 1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水利工程项目设计业绩(EPC项目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91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具有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业绩(EPC项目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均可)。(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1.7 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2)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中的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1中的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12309:00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ahcaee.com/TPBidder登录入口处操作手册。注:请各投标人办理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AHCA)的数字证书,简称“安徽CA”。否则可能会造成登录、激活,加密和解密等业务异常,由此产生的业务异常,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等)。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18855112214。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3739299116

5)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4.3 招标文件价格:15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25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1225930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一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文投数字创意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编:230000

联系人:叶主任

  :1363569191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文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

  编:230000

:周工、夏工

  话:13739299116 13156502865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18855112214    

8.4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安徽文投数字创意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电话:0551-65328868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安徽文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187001040073853000000001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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