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地块废旧配电设施资产转让交易公告(二次)

【信息时间: 2025-11-12 16:00:1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 挂牌公告
  • 澄清公告
  • 候选人公示
  • 成交公告
  • 代理渠道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

名称

三处地块废旧配电设施资产转让

委托方

合肥滨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及报价

1、公告期:2025年11139:00始至2025年1117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11189:00始至10:00止。

3、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滨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一、转让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BH202212地块项目、BH202214地块项目以及罍街公园项目基建变项目完工后的残留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含变压器、基建变表箱、电缆等(详见资产清单明细)。BH202212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休宁路与宿松路交口东南侧,BH202214地块位于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望江路交口东南角。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均已报废,无使用价值。委托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安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转让资产总评估价值为99858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元)

99858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滨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转让条件

特别要求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成新度和功能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费(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转让标的清理、搬运完毕,委托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手续。

4.其他特别说明:

1)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负责保护好附近建筑设施以及社会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完好。受让方在标的现场移交处置过程中必须接受委托方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受让方现场工作人员须服从委托方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

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代理机构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前通过“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皖文云采通电子交易系统”核实最高报价人是否符合“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如果最高报价人为符合“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则确定为受让方;反之,其报价无效。重新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受让方,以此类推。

 

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工 15256994058(BH202214地块),

            赵工 17605603166(BH202212地块), 程工 18956066766(罍街公园项目)



资产清单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