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电商快递服务采购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6-07 15:55:4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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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电商快递服务采购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QYCG2024-01-0028)

 

一、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所投快递服务的服务商或授权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满足任意一个即可):

1)具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取得满足第1)项资格条件的快递企业的授权(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或协议予以证明)。

注:若投标人提供第2)小项材料为资格参与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仅能提供一家快递企业的授权,且在中标后仅能使用该快递企业的品牌、系统提供快递服务。

现变更如下:

1.投标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所投快递服务的服务商或授权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满足任意一个即可):

1)若为服务商,应具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该类企业的的分支机构可以参与投标,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同时提供分支机构设立企业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设立企业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以及该分支机构已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若为授权商,应取得满足第1)项资格条件的快递企业的授权(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或协议予以证明且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授权或协议的证明方式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五、取得满足第1)项资格条件的快递企业的授权的证明方式”)。

注:若投标人提供第2)小项材料为资格参与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仅能提供一家快递企业的授权,且在中标后仅能使用该快递企业的品牌、系统提供快递服务。

二、补疑部分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三、报价要求的报价方式。

现补疑如下:

综合评标价的计算:

根据重量不同,基础价分别为A1、A2、A3、A4,基础价权分别为B1、B2、B3、B4;重量价分别为G1、G2、G3、G4,重量价权重分别为T1、T2、T3、T4。各省份综合评标价为M1、M2、M3...M30、M31;综合评标价(即最终评标价)为N。

单省份综合评标价(M)=【(A1×B1)+(G1×T1)+(A2×B2)+(G2×T2)+(A3×B3)+(G3×T3)+(A4×B4)+(G4×T4)】,综合评标价(N)=M1+M2+M3+......+M30+M31。

注:1.投标人所报各分项基础价和重量价不得高于分项报价表中各分项限价。

2.投标人所报各分项基础价和重量价数值仅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上数字,直接舍去不计入综合评标价的计算,后期也不计入快递费的实际结算。综合评标价保留小数点后6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67

附件: